X 嗎啡是很恐怖的藥,對身體不好
○ 服用嗎啡後可以繼續工作,甚至出國旅行
53歲,罹患乳癌的B小姐
B小姐在5年前接受乳癌手術,復發後持續進行抗癌劑治療。癌細胞轉移到腰椎,腰痛加劇,現在已開始服用嗎啡止痛。
B小姐是在一流企業工作的女強人,職場上也理解她的處境,因此她可以一邊工作一邊接受治療。可是丈夫與剛成為社會新鮮人的兒子,還有公司同事看到她一邊服用嗎啡,一邊拚命工作的樣子,都很擔心她。
「如果痛到要使用嗎啡,好好休息不是更好嗎?」
對此,B小姐說:「有用嗎啡就不會痛了。如果會痛,醫生說可以再追加。我不知道我還能活多久,至少想在還能拚命時努力工作。」她的工作量至今仍不輸給其他同事。
關鍵:過度的特別待遇
這邊我想指出一個B小姐身旁的人可能抱持的誤解,也就是對嗎啡等醫療用麻醉藥物的誤解。我要先說明,嗎啡在舒緩癌症疼痛上是極為重要的藥物,我們醫師也時常仰賴嗎啡,可是一般人對嗎啡的印象都不太好。
「嗎啡是末期用的藥」、「用到嗎啡一定是狀況非常不樂觀」、「使用嗎啡會導致痴呆」、「嗎啡對身體不好,最好不要服用」各位是不是都抱持這種印象呢?甚至還有許多人將嗎啡與安非他命等毒品搞混,誤認為嗎啡會導致中毒。這些刻板印象都是錯誤的。只要適當使用,嗎啡能夠安全緩和疼痛,使用嗎啡也不會造成日常生活的不便。
醫師向B小姐進行明確的說明,B小姐已經了解正確使用嗎啡不僅能緩和疼痛,也能像平常繼續工作。不了解的反而是B小姐身邊的人。
❝B小姐這麼說:「服用嗎啡就能像其他人一樣工作。我感到難過的,反倒是身旁的人總叫我不要勉強。把我當成癌症病患、不斷提及嗎啡的事,給我一種好像在對待易碎品的感覺。」❞
癌症病患也能正常工作
我對身邊有這些病患的各位有一個期許,那就是不要對癌症患者與嗎啡有偏見,也希望各位建議病患們服用嗎啡等止痛藥。
對B小姐而言,持續治療乳癌或是腰痛雖然都很痛苦,但最痛苦的是被當成癌症病患、被認為不該服用嗎啡,而遭受特別待遇。我希望就算是服用嗎啡的癌症患者,也不要待在家終年臥床,只要身體狀況允許,也能到社會上完成自己的工作。
不過,B小姐的腰太過勉強的確會導致腰痛加劇,工作繁忙時疼痛會更嚴重。雖然醫師說疼痛惡化時不要忍耐,可以加重嗎啡劑量,但B小姐還是覺得不要用太多。即使B小姐能夠理解它是能安全使用的藥物,但心中還是會抗拒嗎啡。這時候,希望身邊的人可以建議她使用止痛藥。為何用止痛藥會比較好?只要考量到使用的理由就能了解。
B小姐在家靜養說不定身體不會那麼痛,也不需要用到太多嗎啡。可是B小姐期待在家靜養的人生嗎?應該不是。需要養小孩,同時也是大企業女強人的B小姐,希望能盡量工作,實現她在社會上的角色。既然如此,就算多用點止痛藥,也應該以工作為優先。一邊服用止痛藥一邊做想做的事,以及盡量不引起疼痛的靜養,這兩種生活哪一邊好或許因人而異,但如同B小姐所期望的,為了能好好工作,使用止痛藥便是必要措施。
全家出國旅行也不是問題
B小姐還有一個夢想,就是跟全家人一起去義大利旅行。義大利是以前她度蜜月時造訪的地方,現在她想跟已經長大的孩子再去一次。
B小姐的丈夫與兒子聽到這件事很擔心。明明B小姐還在進行抗癌劑治療,也痛到需要服用嗎啡,真的能去國外旅行嗎?如果途中感到劇痛怎麼辦?等病情好一點再出發不是比較好嗎?B小姐了解家屬的擔憂,但她知道自己的時間不多了,才想趁現在實現夢想。
於是B小姐與醫師商量,醫師向她保證「如同工作可以倚靠嗎啡度過,只要隨疼痛程度追加嗎啡,出國旅行也不是問題」。醫師再三鼓勵「之所以服用嗎啡,就是希望可以減輕痛楚,去做自己想做的事」。當然,醫師也建議「如果旅遊時感到疼痛,最好盡快服用嗎啡。同時確保行程不會太緊湊,能有好好休息的時間」。
由於攜帶嗎啡等醫療用麻藥出國時,必須事前提出申請【※】,所以醫師也幫她寫申請書。再者,為了避免在義大利旅遊時疼痛加劇,也準備額外的止痛藥,甚至還準備了用英語寫成的轉診單,讓B小姐若因身體不適,方便在當地就醫。
最後,B小姐終於能與家人一起享受這趟愉快的義大利之旅。回國後回診時,B小姐也笑著表示,服用止痛藥再去旅行,都讓她開心得忘記疼痛了。對B小姐來說,這趟義大利旅行一定大幅提高她的疼痛閾值。
身邊的人就算正在接受癌症治療、正服用嗎啡,也絕對沒有「什麼事都不可以做」。為病患加油打氣吧,這份鼓勵會成為他們最強大的後盾。
※從臺灣攜帶藥品出境時,建議隨身攜帶診斷書正本或處方箋影本。若屬第一級至第三級管制藥品,須攜帶食藥署開立之證明文件,詳情請參照食藥署官網。
(本文作者為永壽綜合醫院癌症診療支援、安寧療護中心長、安寧病房長;原文刊載於廣橋猛《不留遺憾的臨終照護:送走重要的人的方法,只有你能做到》/大是文化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