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意力不足過動症(ADHD)是常發生在兒童的情緒障礙,肇因為大腦神經認知功能缺損及神經傳導物質失調,流行率則約為5%至10%。患者因無法專注學習,加上本身過於活潑,總是動來動去,衝動控制困難,行事缺乏耐性,所以普遍有人際互動的問題,在校課業成績也不盡理想,總是被貼上「小壞蛋」的標籤。
值得注意的是,據報載在家長不自知,缺乏正確知識,於是放牛吃草、兒童心理衛生健康教育低落與外界似是而非的觀念誤導下,我國目前兒少注意力不足過動症(ADHD)的臨床診斷是「失準且失焦」, 居然不到百分之一,平均來說每12名過動兒中僅1人能獲得正確診斷並接受治療。由於輕忽的結果對患者的未來傷害很大,故醫界有許多專家呼籲對該現象應給予重視,以免病情積重難返。
一份先前發表在國外期刊「臨床心理學回顧」的報告就明確指出,過動兒需及早接受治療,否則長大以後容易出現嚴重的物質濫用情形,甚至為此犯罪。
該研究係由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(UCLA)心理系的副教授史蒂夫.李(Steve S. Lee)博士所主持,其和南卡羅來納大學(USC)的學者合作,針對27份和過動兒身心發展議題有關的文獻進行分析,目的在歸納出當中的一致性。
這項整合性研究所涵蓋的文獻都是採取長期追蹤的方式蒐集資料,有的時間甚至長達10年以上,而調查的個案總數則將近有4100位過動兒與6800位正常孩童,在設計架構上每一份也都相當嚴謹,皆屬近年來權威性的著作。
結果顯示,共同被確認的是過動兒成為青少年與成年時,無論性別、種族,相對於正常同儕出現物質濫用或成癮的風險顯著高出2至3倍。而當中所提到的濫用物質包括尼古丁、酒精、大麻、古柯鹼等坊間常見的藥物或毒品。
有鑑於此,其建議家長們要提高警覺,平時多觀察孩子的言行表現,若在7歲前便有過動、衝動、分心等症狀,持續達半年以上,且存在於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場所,應儘快帶去給兒童心智科的醫師或臨床心理師評估,唯有早期發現,早期介入,把握6至18歲的治療黃金期,方能減少該疾病造成的後續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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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文作者為法務部矯正署高雄戒治所臨床心理師)